水土保持类 代表工程业绩
项目全名 千阳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 项目总投资(万元) 327.980
建设内容 千阳县涧口河流域水源水保工程位于千阳县城东8公里,涉及南寨、崔家头两个镇的阳坡、黄里、冯家堡等8个行政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1k㎡。新修梯田51.97h㎡,营造水保林26.49h㎡,经济林79.72h㎡,封育治理212.99h㎡,疏林地补植3.62万株,生产道路1.0km,封禁围栏1.0km,封禁标牌1座 项目特征指标 Insert title here
治理面积(km2) 0.0
淤地坝坝高(m) 0.0
淤积库容(m3) 0.0
淤地面积(m2) 0.0
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 千阳县城东8公里,涉及南寨、崔家头两个镇的阳坡、黄里、冯家堡等8个行政村
项目法人名称 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项目主管机构名称 千阳县水利局
项目状态 完工
合同项目名称 千阳县2015年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一标段 合同项目特征指标 Insert title here
治理面积(km2) 0.0
淤地坝坝高(m) 0.0
淤积库容(m3) 0.0
淤地面积(m2) 0.0
合同项目建设地点 千阳县城东8公里,涉及南寨、崔家头两个镇的阳坡、黄里、冯家堡等8个行政村
合同项目主要承建内容 千阳县涧口河流域水源水保工程位于千阳县城东8公里,涉及南寨、崔家头两个镇的阳坡、黄里、冯家堡等8个行政村。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1k㎡。新修梯田51.97h㎡,营造水保林26.49h㎡,经济林79.72h㎡,封育治理212.99h㎡,疏林地补植3.62万株,生产道路1.0km,封禁围栏1.0km,封禁标牌1座
合同项目工期(月) 3.0
合同价(万元) 228.460
合同项目状态 完工
合同项目节点时间 开工 2016-08-10
完工 2016-11-20
竣工 2016-11-20
合同项目工程款结算额度(万元) 228.460
项目经理姓名 何小哲
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号 陕261141562697
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 鲁小春
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 工程师
专职安全员
序号 姓名 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1 李文霞 陕水安C(2014)00030
其它工程现场主要管理从业人员
序号 类型 姓名 岗位证书号
       
主要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监理单位名称
质量评定或核定结果
备注说明